吉建规〔2024〕3号
各市(州)建委(住房城乡建设局),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,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,各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局:
为规范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家管理,充分发挥安全专业技术人才作用,提高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水平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家管理办法
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4年9月20日